学团工作

  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守则。

  一、按规定修该门课程的学生方可进入相应课堂学习。其他旁听者,须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分院与主讲教师同意,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课堂听课。

  二、学生在课堂中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加强课堂纪律意识,不得迟到、早退。因故迟到者,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课堂听课,并在适当时机主动向教师作出说明。上课铃响后,须保持安静。

  (二)有病有事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课。

  (三)注意安排好作息时间,不得在课堂上睡觉。

  (四)自觉维护课堂秩序,不准随意交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他人听课学习。

  (五)不在课堂上开启和使用手机、录音机、mp3等通讯和视听设备。

  (六)要注意仪表整洁,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不准抢占座位,不得在课堂吃零食、吸烟。

  (七)不得在课桌、门窗或墙壁上涂写刻画,不得乱扔杂物,自觉爱护教室内设备及教学用品。

  (八)不对教师或其他学生无礼、进行侮辱或人身攻击。

  (九)不得带宠物进入课堂。

  (十)上课时学生应当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虚心接受教师的教导,不得进行与本课学习无关的活动。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发问,应先举手,当教师同意后,再起立问话。

  三、学校严禁任何干扰、破坏教学秩序的行为。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任课教师可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记入点名册,并与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挂钩;情节严重者,将按《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本守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五、本守则由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