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学前幼儿教育岗位教师
日期:2019-04-29 / 已访问:2881
我县拟招聘中小学、学前幼儿教育岗位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学前教师90名;小学教师90名;初中教师60名;高中教师6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内、外全日制普通大专及本科师范及综合院校,历、应届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内地籍毕业生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党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中阶段: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毕业生;高中阶段: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专业要求:具体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录考试专业目录》。 5、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相关专业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教育学及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两年即2017年5月以后取得的)或教师资格国考成绩单”,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7、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26岁以下(含26岁)师范类毕业生免试入编, 27岁以上师范类及非师范毕业生需要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未通过自治区特岗考试的人员可继续录用至我县担任教师一职,录用期内可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考试,录用期最长为3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发放津贴,提供同等生活条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柯坪县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南疆工作补贴等 6 项组成。 中专生每人每月7635.18元;大专生每人每月7693.03元;本科生每人每月8046.15元。 除此之外,每年按标准下发取暖费、分配在乡镇岗位工作的按标准发放(400-1000元)基层补贴及交通补贴。 (二)住宿条件 被录用人员统一入住柯坪县新建教师公寓,配备必要生活住宿设施及必要电器设备。并发放1000元安家费,分配到乡镇岗位工作的统一安排在乡镇干部周转房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探亲情况 被录用的内地高校毕业生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硬卧标准核销); 被录用的内地高校毕业生每年享受一次双向探亲往返路费报销(成家后每三年享受一次)。 五、招聘流程 (一)招录方式 招录工作采取现场面试(试讲)方式和网络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试讲、网络报名试讲两种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地点、网络报名方式等相关信息,请毕业生详见所属各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官方发布通知公告。现场签约时应届生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学院和院系加盖公章);历届生(往届)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加盖学院和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特别声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我系统招聘活动全程不收取毕业生任何费用。 六、录用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教师入编手续。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区统一录取,我县仍将安排就业岗位任教,2019年—2021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我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七、解聘 已签订协议毕业生3年内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做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