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文明宿舍建设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宿舍管理是学校的重要育人环节,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始终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的学生宿舍,适用于所有入住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学生宿舍的人员。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


第二章  文明住宿规定


  第三条 住宿学生有维护集体环境文明、健康的责任和义务。要遵纪守法,熟知校规校纪和各项宿舍管理制度并自觉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阻挠。

  2.遵守学生宿舍楼门卫管理规定,晚上宿舍关寝之后进出宿舍楼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要爱护公共财物。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挪作他用。严禁在宿舍内擅自装修,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以及在宿舍和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或张贴各种广告、大小字报、画报等行为。发现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等损坏要及时报修。若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五条 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生活中发生意见分歧和冲突时,要相互理解、诚恳沟通,如遇见不能自行和平解决的问题要冷静克制,及时报告学生干部、辅导员、分院或学生工作处协调解决,不要冲动,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

第六条 要遵守公共道德,行为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打球、踢球、溜冰以及赌博、酗酒、大声喧哗、起哄闹事、摔爆响物、从高层向宿舍楼外抛洒物品等不良行为,不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不要张贴不雅的图画。

  第七条 要遵守作息时间,尊重他人的休息权利,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学生宿舍每周日至周四应在晚22:00点前熄灯就寝,熄灯后不要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 要维护公共环境,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在指定地点倒垃圾,禁止随地吐痰、泼水,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在楼内停放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走廊和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等行为。

  第九条 要搞好宿舍内务,建立值日制度。每个宿舍要建立值日表,确立宿舍长,自觉保持室内安全、卫生、整洁,每个周日进行一次大扫除,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条 学生违反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学生工作处依据《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自觉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服从宿舍及保卫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支持舍长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门卫制度,自觉接受门卫管理。晚归后进入宿舍的学生必须主动接受检查并登记。

  第十二条 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按时就寝。上课、午休时间段、熄灯后,不准在宿舍内吹拉弹唱和做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 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观看淫秽录像及浏览黄色网站等不良活动;严禁在宿舍区内以任何理由使用、存放酒精炉、煤油炉、电热水器、电褥子、电饭锅等器具;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乱安插座;熄灯后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放射性物质;禁止燃放鞭炮,焚烧杂物等。  

  第十四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经各分院批准后,凭假期临时住宿证进出宿舍。

  第十五条 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工作处依据《4001澳门老百汇www网址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发现学生宿舍内存在不安全隐患,学生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第四章  宿舍卫生安全清查规定


  第十七条 积极倡导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爱清洁、守纪律、善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宿舍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倡导三餐在食堂用餐。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宿舍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分院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第二十条 辅导员老师对自己所带学生的宿舍安全管理负全责。每周要走进学生宿舍至少两次,与学生谈心交流,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对宿舍内违规、违禁物品和室内卫生进行检查和清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辅导员老师每次进入宿舍都要在门卫处进行签到(登记进入和离开宿舍的时间),作为工作成绩考核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签订宿舍安全清查管理责任书,每月组织本分院学生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所负责学生宿舍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管领导对本分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负全责。

第二十二条 成立以各分院学工办主任为组长,辅导员为组员的综合检查组。检查组组长召集本组成员,做好对所负责宿舍楼的检查督导工作。每月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调相关辅导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各小组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小组检查汇总结果进行统计,并在学生工作例会上通报,同时作为对分院工作考核依据。

  第二十三条 封寝后外出的学生,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通知门卫,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将请假条送至门卫,否则按旷寝处理。封寝后学生因特殊情况晚归(事先已经与辅导员老师请假)进入宿舍楼需持有请假条,如遇紧急事情或者其它情况没有开请假条或者无法出示请假条者,在宿舍门卫进行登记,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将请假条送至门卫,否则一律按照无故晚归处理。学生无故晚归、旷寝分别在分院当月学生工作评比得分上扣0.5分/人、1分/人。

  第二十四条 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出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学生若有紧急情况外出,可由值班老师批准,事后通知其辅导员,以便掌握情况。学生工作处、团委每月组织抽查,将抽查的结果同舍务晚归登记情况一并作为分院考评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